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普通招考招生计划 |
备注 |
070200 |
物理学 |
5 |
含: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3个(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 |
二、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考生须提供材料如下:
1.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
2.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
3.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4. 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5.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
6. 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本办法的“复试时间安排”。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招生计划和材料审核成绩,按1:1.8的差额复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折算后若存在小数点,复试人数按进位取整计算,最后一名如遇同分,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综合考核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复试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考核(满分100分)、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综合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
1.专业基础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物理学综合,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每个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综合面试考核:侧重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须向综合考核小组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等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原则上每个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
1. 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25%+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综合面试考核成绩×55%
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50%+复试综合考核成绩×50%
2. 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总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5天内(以寄出时间为截点)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附件2,须有体检结论)邮寄至我院(仅限顺丰快递方式寄送),地址如下:
寄送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龙赛理科楼北楼222办公室
联 系 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819
三、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规则
1.先在本专业内将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和复试综合考核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思想政治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为待筛选名单。若有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则按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先进行科研博士计划招录,在本专业待筛选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征求考生意愿,一旦有考生同意且征得科研博士计划相应博导同意,则完成 1 个科研博士计划的招录。科研博士计划招录一旦额满,不再继续征询考生;如未额满,则征询至待筛选名单中总成绩排序最后1名的考生。
除去已进入科研博士计划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后,根据本专业普通博士招生计划数,在待筛选名单中的其余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认为普通博士计划的拟录取名单。
3.根据《宁波大学2023年国际产学研用会议框架下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博士计划招生简章》(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2/18270.htm),如后续我院相关专业有国际产学研联培博士计划的追加指标,除去已进入科研博士计划和普通博士计划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后,在待筛选名单中的其余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征求考生意愿,一旦有考生同意被录取到国际产学研联培博士计划且征得国际产学研联培博士计划相应博导同意,则完成 1 个国际产学研联培博士计划的招录。国际产学研联培博士计划招录一旦额满,不再继续征询考生;如未额满,则征询至待筛选名单中总成绩排序最后1名的考生。
(二)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或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本专业若有考生放弃录取(含拟录取)资格或者有追加招生名额,优先从本专业已完成复试综合考核且符合录取条件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拟录取考生(含公示)和已录取考生,不能补录到其他计划类别。
四、其他
(一)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应届生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学院仅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入学前转入学校。
(四)本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zyzs/yjspy.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00917
学院申诉电话:13958216619
六、复试时间安排(考生凭身份证进校)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复试内容 |
5月29日 |
上午8:30—9:30 |
龙赛北楼222 办公室 |
报到、复试资格审查。 |
5月29日 |
下午13:15--15:15 |
龙赛北楼203 |
专业基础 考核(笔试) |
5月30日 |
上午8:30开始 |
龙赛北楼228会议、 221会议室 |
外语水平考核、 综合面试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注:复试地点均在宁波大学东校区龙赛北楼,全体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统一至候考室候考,候考室和面试顺序将于考前至少半小时在微信群公布。考场规则见附件3。
七、复试名单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名称 |
报考类别 |
材料审核成绩 |
1 |
20230027 |
李思敏 |
070200 |
物理学 |
非定向 |
73.00 |
2 |
20230426 |
王柏纯 |
070200 |
物理学 |
非定向 |
66.40 |
3 |
20230226 |
王 涛 |
070200 |
物理学 |
非定向 |
59.80 |
4 |
20230373 |
何清华 |
070200 |
物理学 |
非定向 |
55.80 |
5 |
20230431 |
张云飞 |
070200 |
物理学 |
非定向 |
55.40 |
6 |
20230365 |
李红锦 |
070200 |
物理学 |
非定向 |
52.80 |
7 |
20230057 |
张轩超 |
070200 |
物理学 |
非定向 |
49.20 |
8 |
20230294 |
黄 奇 |
070200 |
物理学 |
非定向 |
34.00 |
9 |
20230523 |
贾若一 |
070200 |
物理学 |
非定向 |
33.20 |
附件:
- 附件【附件1:宁波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体检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宁波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