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专业
招生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直博生 |
070200 |
物理学 |
1 |
推免硕士生 |
070200 |
物理学 |
5 |
085403 |
集成电路工程 |
3 |
|
085601 |
材料工程 |
3 |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所在学校2023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专业符合2023年国家和我院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六)申请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并且拟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
(一)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
(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四)《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
(五)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六)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复印件)。
(七)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附件2。
(八)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附件3)。
注:推免生参加复试前,应向我院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时寄送纸质材料(通过顺丰或者EMS寄送)。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dongchengqiong@nbu.edu.cn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
董老师 邮编:315211 电话:15867558721
四、复试
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进行复试,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和排名仅在当批次有效。
(一)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复试内容包含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
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硕士复试成绩=专业与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百分制)×1/3。
博士复试成绩=专业与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6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百分制)×40%。
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五、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zyzs/yjspy/5.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0917,联系人:董老师
学院申诉电话:13858288073,联系人:胡老师
附件1: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推免生)
附件2:研究生复试专用体检表
附件3:宁波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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