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时间:2012.4.6—2012.4.9
二.报到时所交材料
1、审核材料(需带原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校验学生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入学时校验)。
2、交存材料:(1)201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一志愿考生免交);(2)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由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馆盖原章);(3)身份证复印件;(4)学历证书复印件;(5)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有);(6)1寸照1张(黑白、彩色皆可),报到后自附于领到的体检表上。
3、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委培)意向书。
4、报考定向、委培类别的考生:同时还需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意向书。
5、注意事项:严格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6、学生确认相关重要信息和复试科目并签字、签订个人承诺书。
7、领取复试流程表,体检表,交60元体检费。
8.复试地点为龙赛理科楼。
三.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1.复试的目的是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
2.思想政治面试由党总支负责,采用面试形式,分合格或不合格;
3.专业课复试采用笔试、口试相结合;
4.专业课的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5.专业课面试次序及题目的选择采用抽签制,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
6.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与专业课面试同时进行,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
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序号 | 成绩类别 | 满分 | 加权系数 | 备注 |
1 | 初试 | 500 | 0.6 |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
2 | 专业课笔试 | 100 | 0.4 | 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点自主决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的内容和形式。 对于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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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业面试 | 100 | ||
4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100 | ||
5 | 加试单科成绩 | 100 | /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
6 | 体检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7 | 思想政治面试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注:计算综合成绩时,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开排序;
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口语听力)/3×40%
复试其他事项详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务必查看)
祝同学们顺利!
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20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