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11-2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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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备注
070200物理学招生导师名单详见《宁波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崔田、张成杰各有专项招生计划各1人。


二、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学习目的明确,治学态度严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的非定向硕士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不能申请),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已完成硕士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成绩平均不低于75分(五级制课程成绩折算标准:优-95,良-85,中-75,及-65;二级制课程成绩折算标准:合格-75),且无首次修课不合格记录和违纪处分记录。

(四)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CET-4CET-6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CET-4CET-6425分,或者取得CET-4CET-6合格证书);

2. TOEFL80分或IELTS6(均指有效期内);

3.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4.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认证。

(五)科研能力较强,表现突出,有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

(六)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

(一)考生申请

符合硕博连读申请条件的硕士生,在2024126-1212日期间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以下所标注的“附件X”是指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宁波大学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应附件):

1.《宁波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附件2);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当年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考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则需提供表明其同等学力身份的相应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上);

5.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与科研情况相关材料;

8.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3,推荐书须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签字);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4)。

报考材料附件下载详见“宁波大学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链接详见: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2/22430.htm)。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照顺序放好*,并于1212日前交到或通过顺丰寄至学院(以邮戳日期为准)。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龙赛理科楼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222办公室

收件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917

(二)资格审核

学院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三)综合考核

学院组织复试综合考核,对申请人进行外语水平考核(100分)、专业和综合知识考核(100分)、科研能力考核(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等方面考核。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按外语水平考核40%、专业和综合知识考核30%、科研能力考核30%进行折算。

1.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专业和综合知识考核、科研能力考核:侧重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须向综合考核小组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等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原则上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在7天内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提交至招生学院。

五、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专业按总成绩(即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优先从已完成复试综合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在读优秀硕士生经申请获批准,可以从第五学期正式转为博士生,进入博士生阶段学习,硕士生学籍同时取消。

(三)硕博连读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并需签订硕博连读协议书(附件5)。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zyzs/yjszs.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0917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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