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学院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开展2018-2019学年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本次奖学金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国家奖学金、绣山清寒新生奖学金、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乐歌奖学金除外),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依据
1.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看附件《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 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及《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2)。
2.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及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6〕49号)(附件3-1)、《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18〕84号)。(附件3)
3.乐歌奖学金已评完。
二、评奖项目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1个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上交纸质版申请表至学院121张薇老师处,同时填写电子版《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XX》(个人发)(附件4),发送至1300675667@qq.com。申请截止时间10月8日16:00,大概9日下午评审并公示。
国家奖学金特别奖:参看相关通知,上报截止时间10月8日11:00。
2.乐歌奖学金:乐歌奖学金为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奖学金,乐歌奖学金不能等同于校奖学金,评上乐歌奖学金的同学也不能再申请其他奖学金,请同学根据自身条件谨慎选择。申请的学生填写《乐歌奖学金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学院。
3.方逸华奖学金(等同特等奖学金):1个名额。网上申请,需同时以班级为单位上报电子版《2018-2019学年奖学金信息汇总表-XX班》(附件5)。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8日16:00。需评审。
4.校特等奖学金:2个名额。网上申请,需同时以班级为单位上报电子汇总表《2018-2019学年奖学金信息汇总表-XX班》(附件5)。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8日16:00。需评审。
5.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见附件。网上申请。班级需上交一次评比确认表(附件6)。评定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11:00。
6.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见附件。网上申请。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认真如实地进行填写。班级需上交评比确认表(附件6)。评定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11:00,注意:需要国庆后再网上申请。
7.除校特等之外的校奖学金:按班级人数划定,具体分配名额详见《2018-2019学年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7),网上申报,截止时间10月13日11:00。班级需上交评比确认表(附件6)。
8.荣誉奖: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94号),具体分配名额详见名额分配表。“先进大学生集体”自行申报。各荣誉奖申请表格及评比确认表(附件6)都需要以班级为单位上交。上报时间截止10月16日。(附件材料等学校通知后发)。
9.绣山清寒新生奖学金:1名。19科教申请,单独交纸质表。
三、评奖程序
注意:学生登录奖学金系统,选择要报的奖学金奖项,填写基础信息(排名按班级排名,班级需要统一排名,特别是励志奖学金不可写错不可空格;评奖评优中奖项写全;)
1.10月8日16:00前,上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特等奖学金、方逸华奖学金申请材料(电子班级汇总表,用于评审)。10月9日下午评审国家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方逸华奖学金并公示。可同时申报,按国家奖学金、方逸华奖学金,校特等奖学金学金顺序评定。
2.10月13日11:00之前,召开班级奖学金评审会。班级评定好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校级奖学金,评上的同学网上申报好,班级在系统上评审好后提交学院审核(班主任)。同时班级上交纸质版评比确认表(附件6)。学工办网上通过、公示并整改材料。
3.10月14日晚(暂定)召开奖学金协调会。
4.10月16日11:00前,班主任网上审核本班其他奖学金获得者。荣誉奖材料上交至学工办121张老师处。
5.17日学院公示。
6.10月17-10月25日。捐赠奖感谢信、照片等材料上交。
四、其他说明
1.申请国家奖学金需以个人为单位上缴电子版《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XX》(附件4);特等奖学金、方逸华奖学金申请同学必须填写《2018-2019学年奖学金信息汇总表-XX班》(附件5),无需纸质稿。
2.励志奖学金填写务必要求规范,请参考《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2)认真填写,为确保无误,注意班级人数要统一,排名要准确,表格填全。
3.其他奖学金,网上申请,班级评定好后需班主任网上审核。获得捐赠奖学金的学生,每人须书写一封致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的感谢信(电子版),并上交一张电子版4寸正面生活照,请于学院公示名单后一周内上交,书信要求称谓准确、内容真实,语言通顺、感情真挚无错别字、杜绝抄袭重复的情况出现。具体要求参见《评奖评优补充说明》(附件9)。
4、电子版材料上交至1300675667@qq.com ,纸质版送至学工办121张薇老师处。
五、对评奖工作相关注意事项的说明
1.务必诚实、自律。杜绝资格不符合者上报,如发现不符合资格者上报,取消该班名额,不再增补。若下发至班级的奖项有部分名额在本班内无法评出,切勿私自互换,有特殊情况报学工办处理或在协调会上调整。
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位同学可以开始申请奖学金(线上+线下),积点分按班级排名(同一班级不同专业的一律按班级排名)。评出后需要班主任审核,请班长协助班主任(有操作说明)。
3.已分流至相关学院的原2018级阳明学院学生,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2018-2019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4.学生成绩原则上以各行政班总积点分排名为准。学院在跨班级评审时综合考虑各学生情况(论文、专利、学科竞赛、科研立项、荣誉奖等情况)。
5.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包括在班级、校院党团组织、学生会担任一定职务,为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作出贡献的学生干部。一般任职周期为一年。
6.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特别奖两项奖学金实行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原则,即申报该两项奖学金的同学也可同时申报其他奖学金。除此外,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现原则上实行奖学金不兼得原则。
7.用过评比的成果第二年评比不能再用,今年奖学金的成果材料可用周期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0日。
9.国家励志奖学金应用2018年度困难生档案,评比助学金应用2019年度困难生档案。
10.上学年非学业因素有不合格项的不能申请奖学金。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办
201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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