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助学金的激励、资助和育人功能,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相关文件和捐赠助学金评选条例,现将2023-2024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2024-2025学年资助对象认定过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信息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现象。
(二)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三)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类助学金评定条件和标准确定资助对象,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三、助学金名额和资助标准
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2个名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3个名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一档:10个名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500元;
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一档:14个名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
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二档:35个名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60元;
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二档:11个名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700元;
四、评选条件
申请各类助学金的同学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及格项;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一)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评定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综合排名在班级前3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2)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以上为“优秀”或“有”;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注: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从2021年起纳入助学金评定范畴,不再等同于一等奖学金。
(二)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评定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综合排名在班级前4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2)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以上为“优秀”或“有”;
(3)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四)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
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一档和二档,一档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700元(均分10个月,按月发放)。
资助标准:
(1) 一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被认定为“特殊群体”的学生优先资助。
(2)二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
(五)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
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每生每年5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860元(均按月发放)。
资助标准:
(1)一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被认定为“特殊群体”的学生优先资助。
(2)二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
五、评选程序和日程
(一)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评选日程
1.10月12日-10月14日
个人申请:本次各类助学金采用网上评定的方式,请同学们于10月14日前登录宁大内网,搜索“本科学生资助”应用,进行网上申请,并于10月14日下午 16:30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稿以“姓名+对应助学金”命名发送到学工办金老师邮箱1272017760@qq.com。 《个人申请表》纸质稿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4日17:00之前交至学工办225金老师处。
2.10月15日-10月16日
学院审核及公示: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和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二)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和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评选日程
1.10月16日-10月17日
个人申请:本次各类助学金采用网上评定的方式,请同学们于10月17日前登录宁大内网,搜索“本科学生资助”应用,进行网上申请,并于10月17日下午16:3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稿以“姓名+对应助学金”命名发送到金老师邮箱1272017760@qq.com。纸质表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7日下午16:30交到龙赛理科楼225。
2.10月18日-10月21日
学院审核及公示: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和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六、名额分配表
各类助学金的名额基本上是按照今年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情况,结合各班级的学生人数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详情请看《2024-2025学年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七、注意事项
(一)获得捐赠助学金的学生,应以适当方式表达对捐赠人的感恩之情。学校要求每人写一封致捐赠人的感谢信并附近期生活照一张,书信要求称谓准确、内容真实,语言通顺、感情真挚、无错别字、不能抄袭。照片及感谢信以文件的形式于10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72017760@qq.com。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姚锦华先生”,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朱英龙、朱英彪先生”。
(二)纸质申请表中的签字必须为签字人亲自手写。纸质申请表中,除签名外,其他部分均要求电脑打字后打印,不要手写。
(三)四种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省一档、省二档、市一档、市二档),捐赠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
(四)助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按月发放(2月和8月不发),捐赠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学生须登录宁大内网“个人财务信息”应用,登记核对本人建设银行卡号,确保卡号准确,卡户名、本人身份证姓名、本人在学校系统姓名一致,卡已激活,卡状态正常。如有问题携带身份证件到建行网点办理。
八、监督与投诉
学工办负责学院助学金评定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定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联系人:金盈老师;办公室:学院225办公室;投诉邮箱:1272017760@qq.com;电话:8760073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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