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动态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1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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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动态认定工作的通知


位同学

做好本科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教202015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宁大政〔20235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动态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类型

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分为特殊群体其他群体两类

(一)特殊群体

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群体

1. 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 学院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认定程序

我院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将于9月14日启动。

认定的一般程序:学生本人申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初审→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学院认定结果公示→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审核确定→学生资助对象建档。具体流程如下:


1.9月14-17日,线上申报+线下提交材料。

线上:学生登陆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板块中,自愿如实填写《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操作指南见附件2),同时提供必要辅助说明材料,对其提供的家庭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本人书面承诺(无需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新生申请特殊困难群体需提交佐证材料,老生同样须进入系统申请,无需重复提交佐证材料

线下:申请人将申请表纸质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上交班长,同时提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事项材料纸质复印件。班长将附件4发相应团队负责老师邮箱,纸质版交到相应办公室。

2.9月18-19日,班级评议+班主任审核+材料上交。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或班委(非资助对象)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班级认定评议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班级认定评议组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初步认定学生资助对象的类别,班长需将班级评议组评定结果公示一天,接受班级成员的监督。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认定为特殊群体的,须提供残疾证、低保证、烈士证等相关佐证材料。班级认定评议组应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评定工作,在评议认定过程中凡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认定资格。如去年被学校认定为特殊群体的,再次申请的学生,只需提交《申请表》,并进行书面承诺

线上:各班班主任需登录“办事大厅”进行对该班资助对象认定结果进行审核;

电子版:班长“以班级名+资助对象认定材料+共X人”的方式命名将《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办 金老师1272017760@qq.com

线下:纸质版学生将《申请表》在系统中打印出来并在“本人承诺”栏中签字(“申请资助项目”栏不用选择),将《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给班级认定评议组,班长收齐经班主任签字后连同班级汇总表,交至学院学工办。

4.9月20-24日,学院复审和公示。

辅导员将对上交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复审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接受书面材料异议。公示无异议,学院提交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材料(申请、佐证、汇总、公示、自愿放弃声明等)给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核准。


三、注意事

班级应对认定工作高度重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作学生资助对象认定:

1. 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在规定时间内补报的除外);

2. 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信息不真实的;

3. 其他不符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要求的情形。

(二)符合资助对象认定的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申请的学生,学院要做好登记,由已成年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纸质版《主动放弃资助声明》(附件5)签字确认后学院存档并将电子扫描件提交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存档

(三)纸质版《申请表》中的各环节必须为手写签字。

)《申请表》的核实除参考共享的大数据外,认定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如需深入了解学生困难情况,可通过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往年已学校认定并获得相应资助,再次申请的老生,只需提交《申请表》,并进行书面承诺

四、截止时间

请各班级于9月19日下午4点前完成学生资助对象的网上认定审核工作,将附件1《申请表》纸质版(班主任系统审核同意后的系统导出版)和佐证材料复印件+附件3汇总表及附件4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学工办金老师处。主动放弃资助声明》只需交电子版发到邮箱。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73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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