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宁波大学2021届毕业生廉洁教育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进一步加强毕业学生的党史党纪党规、法纪法规教育,牢筑廉洁从业思想道德防线,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纵深推进“清廉宁大”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21届毕业生廉洁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史悟史不忘来时路,知廉守廉启航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届毕业生离校
三、活动对象
2021届全体毕业生
四、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开展毕业生廉洁从业教育,尤其加强毕业生党员的党史党纪党规教育,组织毕业生专题学习习近平有关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引导毕业学生守初心、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2.开展廉洁教育特色活动。各学院要根据学院实际、专业特色、学生特点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青·廉小镇”有关活动安排,线上线下、多措并举,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廉洁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筑牢廉洁自律意识,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学院廉洁文化。
3.上好毕业离校最后一课。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要将毕业生廉洁从业要求明确写入校长或书记在学生毕业典礼的讲话中;毕业生代表在毕业典礼发言时进行廉洁承诺。
4.组织廉洁文化宣传展示。学校团委要充分利用学生社团的作用,结合学校毕业离校等活动,进行廉洁文化宣传展示等。
5.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各学院要通过微信、微博、网站、邮件等平台向毕业生发布《宁波大学2021届毕业生廉洁从业寄语》等;学校纪检监察室要在微信公众号、学校纪检监察网等平台同步开展毕业生廉洁教育专题宣传教育,并做好相关的配合、协调工作。
五、活动要求
毕业生廉洁从业教育是毕业生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毕业教育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做好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确保毕业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党员党性意识、毕业生廉洁从业意识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其拒腐防变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方式和途径,突出特色,有关信息及时报送给纪检监察室。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信息投稿
联系人:贺淑芳
投稿电话:87605351(885351);699180
投稿邮箱:heshufang@nbu.edu.cn
(二)活动咨询
联系人:杨颖
电话:87600092(888092);681853
邮箱:yangying1@nbu.edu.cn
纪检监察室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