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在线,星空在线(中国)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10-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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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我校今年将进行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定工作,根据《宁波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定与奖励办法》[宁大政(2002146]的有关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教师、实验人员、教学研究与管理人员。

二、申报成果范围

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管理等方面所取得成果,并经两年以上实践检验,证明有所创新,效果良好、成效突出的均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集体或个人需填写《宁波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宁波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简表》,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2申报成果须经相关领域2名专家(至少有一名为校外专家)鉴定,并在《宁波大学教学成果专家鉴定表》中填写鉴定意见,与《申报书》交所在单位。

3各单位在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并排序。

4各单位于1118之前将《申报书》(打印稿)一式两份、《成果申报简表》和《专家鉴定表》一式20份,连同评选材料目录及相关佐证材料送交理学院教务办。联系人:张维,电话8703

  四、奖励办法

教学成果奖是我校教学方面的最高奖项,学校将对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成果记入获奖者的人事考核档案。

另外,宁波市明年也将进行教学成果奖的评定,届时将从获校级奖励的成果中择优推荐。

相关表格请到校教务处或理学院教务管理网站下载!